工作职责:
一、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;
二、体检前检查设备性;
三、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,尊重受检者的隐私权,在受检者检查时关闭诊室门;
四、体检中发现异常结果时,要及时向主检医师或院长报告,以便立刻组织会诊检查。在医疗保护制度的前提下,向受检者或陪同人员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;
五、注意用电安全,严防差错事故。设备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,定期进行检修。需要维修或更换配件时,需提前申报;
六、对受检者的咨询给予客观、科学的解释。
任职资格:
1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男女不限,二甲医院以上工作经验;
2、具有放射技师证;
3、有亲和力,沟通流畅,电脑熟练使用。